9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阿坝州和甘孜州自2020年9月起到2021年6月,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黄河干流(四川段)及其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重要支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以上的重要湖泊,涉及四川阿坝州、甘孜州。
清理整治对象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在建岸线利用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以及涉及岸线利用的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黄河流域内其他河湖的岸线利用项目整治,由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要求组织开展,实现黄河流域内河湖全覆盖。
四川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我省将全面查清黄河干流(四川段)及其重要支流、重要湖泊岸线利用现状,清理整治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黄河岸线管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