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四川省水利厅举行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正式启动四川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黄河水利委员会部署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覆盖黄河流域9个省(自治区)71个市(州)450多个县(区、旗),涉及生产建设项目近2.8万个。
作为黄河流域省份之一,我省有甘孜州石渠县和阿坝州松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和红原县共2州5县涉及黄河流域。
根据2019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我省5个黄河流域县现有水土地流失6598.60平方千米,5个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9973.21平方千米。我省黄河流域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明显滞后、未验收先投、未批先弃、未批先变、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黄河流域在我省的面积为1.87万平方千米,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是黄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四川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仍是我省黄河流域人为水土流失最突出的问题。
根据《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四川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时间为今年8月到明年9月,共分为部署启动、梳理排查、集中整治和“回头看”4个阶段。
四川省水利厅水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为上述5县在2011年新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通过项目梳理、监督检查、遥感监管、重点核实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黄河流域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
“我们将重点对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四川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的就是要建立起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放管服”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建立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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