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外来物种入侵信息频频见诸报端,成为舆论热点。不少外来物种严重影响入侵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在生态安全对农业产业安全日益重要的当下,有必要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守好农业生态安全屏障。
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的外来物种。我国是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初步评估,外来入侵物种660多种。近年来人们熟知的巴西龟、红火蚁、水葫芦、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都是外来入侵物种。随着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日益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的生存环境,威胁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生态安全。
我国在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方面已有较完善的制度体系: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治理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相关部门制定了《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10部门组成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但是,由于人们过去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不够,外来入侵物种可通过多种渠道进入我国,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国内又存在非法引进饲养“异宠”、违法违规放生等情况,导致一些外来入侵物种发展快、危害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日前,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制定了《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列入了59种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后续将适时增减。此次名录的发布,既为公众识别和防范外来入侵物种提供了权威参考,又让有关部门在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时更有的放矢。
一方面,要在名录的基础上,严格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聚焦影响农业生产的重大危害物种,抓住防控关键期,加强重点区域跟踪监测,及时组织开展系列灭除,推进有效治理。要利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大数据分析这些物种的分布区域、发展状态,对经济损失进行评估,“一种一策”加强防控。
另一方面,还需加强部门间配合,形成合力。海关要强化入境货物、寄递物、旅客行李、跨境电商等渠道外来入侵物种的口岸检疫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盯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林业草原部门则重点对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等监测。此外,要加强宣教与科普,增强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意识,鼓励其参与综合防控,实现社会共治。
要说明的是,外来物种不等于外来入侵物种。我们要严格防范的是外来入侵物种,而不是一概排斥外来物种。毕竟,引进和利用外来物种是各国获得食物和原材料的重要方式。而外来物种的有益有害之别,是站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综合判断的。一个外来物种可以利用,包括食用、使用,能促进经济发展,就被视为有益;反之,如果打破生态平衡,威胁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影响经济发展,就被认为是有害。